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震惊!40岁基金经理帮50岁女朋友炒股 买了52只股票亏了100多万 双双入狱

  一位小哥在担任基金经理期间,帮助女朋友使用其母亲的证券账户,先于、同期于或晚于自己管理的基金买入或卖出相同股票52只。结果,交易金额4377.73万元,合计亏损157.19万元。更惨的是,小哥和女友双双入狱……

  这不是笑话,这是1月8日,裁判文书网最新公布的案件。

震惊!40岁基金经理帮50岁女朋友炒股 买了52只股票亏了100多万 双双入狱

  实锤打脸才认罪

  先来介绍一下这对情侣的背景:男方,吴文哲,1979年生,研究生,原系Z公司研究部经理;女方,侯宇洁,1969年生,大专文化,无业。

  恩,你没看错,女方比男方大了近10岁。

  2019年1月9日,被告人吴文哲、侯宇洁接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分别到案,但均否认上述犯罪事实,直到检察院放出实锤才认罪。

  他们到底犯了什么罪?

  刑事判决书显示,2015年1月9日至2017年1月15日,吴文哲先后担任XX基金管理有限公司“成长先锋基金”、“卓越制造基金”的基金经理。任职期间,吴文哲为保持并发展与侯宇洁的恋爱关系,将工作中获取的上述基金交易股票的未公开信息,帮助侯宇洁使用侯母王某的证券账户,先于、同期于或晚于吴文哲管理的上述基金买入或卖出相同股票52只,交易金额4377.73万元,合计亏损157.19万元。

  在吴文哲担任上述两个基金基金经理的2015年1月9日至2017年1月15日期间,“王某”账户共交易股票106只,符合趋同交易特征的股票共计54只,趋同比例50.94%。趋同交易金额为4592万余元,其中买入趋同股票的成交金额为2997万余元,卖出趋同股票的成交金额为1595万余元,合计亏损162万余元。

  经对上述“王某”证券账户与基金股票交易记录进行比对查证,2014年度符合趋同交易特征的股票1只,趋同交易金额3万余元;2017年1月16至2017年7月31日期间符合趋同交易特征的股票1只,趋同交易金额9万余元。

  吴文哲表示,成长先锋基金由他个人决策下单,卓越制造基金由他和另一位基金经理共同管理,他有下单决策权,能实时看到基金下单持仓情况。他有意追求一起打球的侯宇洁,在和侯宇洁的交往过程中,他谈过自己对股市板块及大盘的分析并操作过侯宇洁的股票账户。

  刚刚出狱……

  最终,吴文哲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。刑期自2019年1月9日起至2020年1月8日止。侯宇洁犯也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,刑期和昔日爱侣一样。

  近日上海阴雨连绵,也到了二人出狱的日子,不知道当冷冷的冰雨胡乱地往脸上拍的时候,双方什么心情。

  基金经理们,如果爱你的女朋友,请不要透露你的交易信息,不要帮她操作股票账户!

  广大的女同胞们,如果你的伴侣是投资经理,当他给你推票或者帮你买股票的时候,请冷静地问他一句:亲爱的,你是想让我亏呢,还是想让我进监狱呢,还是double kill(双杀)?

  违法违规成本大幅提高!

  在这里还要给证券从业者提个醒。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八十条:

  证券、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、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,在涉及证券的发行,证券、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、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,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,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,或者泄露该信息,或者明示、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,情节严重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。

  此外,2019年12月28日,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》,大幅提高了对证券违法的处罚力度。

  新证券法明文规定:

  禁止证券交易场所、证券公司、证券登记结算机构、证券服务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、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,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,违反规定,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交易活动,或者明示、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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